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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萧风告诉过他,测字要写的字,最好是随意想起来的,而不是深思熟虑的。
他顿时就想起刚才在床上时水姑娘喊的最多的那个字了。
“大哥,算吧,算算接下来我该干什么?”
萧风看着这个“要”
字,感觉到了一股子车速过快的汽油味,抬头看了看张天赐,却拿这家伙无可奈何。
“要字有西女之形,女中西子,因柔而美,此物当为绵软之物。”
张天赐飞快的盘算着:“粮店里什么货最绵软呢?肯定是细粮了,像上次的高粱,就是磨成粉,也和绵软不沾边。
是稻米?还是小麦?其余杂粮很难说得上绵软啊。”
萧风把纸拿起来,纸上的字就像活的一样,迫不及待的想要告诉萧风其中的秘密。
“要者,所需之物。
你是开粮店的,所需之米是什么?”
张天赐挠挠头:“客人要什么,咱们就需要什么呀,哪有什么确定的。
平时百姓多吃稻米、小麦,这次朝廷要高粱,所需之米……”
萧风无奈的叹了口气:“所需之米,就是糯米!
‘糯’字是怎么写的,你都忘了吗?”
张天赐一下跳了起来:“对呀,不对呀。”
他立刻冷静下来,没底气的看着萧风。
“大哥,上次的高粱,人能吃,马能喂,不磨壳也放不坏。
这糯米可是细粮,价格又贵,又放不住。
平时人们只在端午节时会买一点做粽子,无缘无故的,京城百姓不会吃糯米的,能卖出去吗?”
萧风摇摇头:“我也不知道原因,天赐粮店是你的,你做主。
如果觉得风险太高,不做也可以的。”
张天赐皱眉半天,最后一咬牙:“我现在的家业都是大哥挽救回来的,怕个屁,我信得过大哥,干了!”
萧风前脚离开春燕楼,后脚谈新仁就收到了消息,他急不可待的去找严世藩。
赵文华去南方出差了,临走把他介绍给了严世藩。
谈新仁开心的不得了,没事都恨不得去严府跑跑,何况现在有正经理由呢。
严世藩看着眼前行走的钱袋子,也颇为开心。
严世藩大概是大明最公平的人了,别管你出身如何,只要你能给我送钱,就是我的客人。
谈新仁堪称京城明面上的第一豪商,自然也有资格给他送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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