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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好心解释:“喝点糖才有力气哭。”
“……”
文蓁默默接过可乐,表情有点纠结,似乎不知道该不该说谢谢。
北归觉得他做到这样就差不多了,于是他转身朝门口走去,途中从玻璃桌上顺了一包牙签揣进兜里。
“你去找千鹤?”
文蓁在他身后问,嗓音沙哑。
他散漫地应了一声,打开房门。
“我也去。”
文蓁刚站起来,就听到了房门合上的声音。
……被拒绝了。
门的另一边,北归的手从门柄上松开,自言自语:“先去哪里呢……”
话语落在空荡的走道里,下一秒,走道中失去了少年的身影。
十千米之外,一个略显瘦弱的身影凭空出现,他站在地上,抬头看了看面前的粮油店,打个响指。
“定位完美~”
街灯落下橘红色的光,北归忽然注意到粮油店的墙角有点奇怪,他走近了些,发现这处泥土特别新鲜,像是被人翻动过。
蹲下来,他捻了些泥土在手中查看——只是很普通的黄土。
目标不是泥土,那么就是土中的东西了。
“在找什么呢……”
他沉思了一下,想不出答案,索性拍掉泥土,朝市场外走去。
纵横交错的街道看起来如此相似,不论方向感多强,初到此处的外地人至少要在这里迷路一次,然而对于北归来说,只要走过一次,他就绝不会迷路。
这就是超强记忆力的好处,而他那瞬间移动的能力,也多亏了他有这样强悍的大脑,才能一次次准确定位到目的地。
普通人大概很难理解,怎么才能做到把一个城区的三维立体图在大脑里展开……但对北归来说,这就像让数学专业的博士生解一个二元一次方程组那么简单。
北归的异能是“move”
,移动,移动自己或移动自身以外的物体生物体。
十四岁那年他在利贝诺获得这个异能,从最初连枚硬币都移动不了,到现在他已经能轻松移动一个成年人,其中的艰辛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以他为中心,二十千米之内都是他的异能领域,打个比方,正常人站在苍茫草原上朝地平线眺望,视力能看到的极限,就是他能瞬移的范围。
今晚,北归正是打算利用这个异能,瞧瞧唐千鹤在干什么。
虽然拥有瞬移这样的金手指,但遗憾的是他并没配备犬类的嗅觉,无法从风中嗅出目标的味道,说到底也只能一条街一条街地找了。
今夜的街道格外安静,平日根本听不到的虫鸣仿佛突然放大了无数倍。
忽然远处传来一阵异动,少年挑了挑眉,发动了“瞬移”
。
当他出现在巷子口,正好看到黑发少女倒下的一幕,在她左前方半米处,不知是丧尸还是游荡者的怪物正大张着嘴扑向她……
没有犹豫,北归扬起手,一根牙签流弹般激射|出去,刺穿了怪物的头颅后继续向前,直到钉入墙中。
四面八方,怪物们在嘶吼,他眉头都不皱一下,微微抬手,数十根根牙签就像霰弹那样射出去……
很快,巷子里只剩下他和唐千鹤两个人的呼吸声。
下雨了。
雨丝围绕着路灯,晕开蒙蒙光圈;落在少女的鬓角,化作一粒粒晶莹露珠。
他走向她,蹲下来,戳了戳她的脸。
被戳的人一动不动。
“喂,起来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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