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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人遛狗遛猫,季小风遛鸡,这场景引来不少路人侧目,这般听话的公鸡,着实难见。
有的路人还拿出手机拍照发朋友圈,季小风见状,赶忙高声阻止,低调,一定要低调,他可不想因为一只鸡上了新闻。
这只公鸡,外观那叫一个漂亮,皮发红毛发亮,它的尖嘴如弯刀,看似锋利无比,它的双爪坚硬如磐石,削铁如泥,再看它的双腿,都有小孩胳膊粗了,给人一种孔武有力的感觉。
季小风心想,就是那些战斗鸡中的斗鸡,打起架来肯定不是它的对手,这鸡以后得好好饲养,待它就跟那些宠物一样好。
宠物基本都有自己的名字,他也想着给它取一个,它长的这么魁梧,看着又霸气冲天,这名字起码与之气质相匹配。
灭天!
想了一会儿,季小风想到了这个名字,灭天,诛灭上天,着实霸气,就这个名字了。
“我想给你取名叫灭天,你要是喜欢呢,就点点头,不喜欢摇摇头。”
季小风对着身旁的公鸡道。
它随即就点了点头,表示喜欢这个名字。
一只鸡,一个人,就这样悠哉的走进了大学的校门。
路上老是听到人喊,快看,那只就是花五十万买的下蛋公鸡。
灭天的名气,传扬的很快,招来众多学生围观,众目睽睽之下,灭天没有丝毫怯意,它依然跨着豪迈有序稳健的步伐,高昂着头,好像在唱,公鸡公鸡真美丽,大红冠子花外衣,油亮脖子金黄脚,要比漂亮俺第一。
不多久,季小风带着灭天进了班,慕名而来的学生络绎不绝,就连一些正在备课的老师,也赶来看个稀罕。
季小风花那么多钱买公鸡的事,在班里早就被传开了,即便他是借钱买的,那也是一种魄力。
季小风看了看王典雅经常坐的位子,空无一人,她还没有来,他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,与灭天一起等她来。
“瘸子,我看这只鸡也没什么特别的啊,你该不会被骗了吧?”
黄延的一个小弟牛志雄嘲讽道。
瘸子二字,包含贬义,季小风早就不想听了,以前是没办法,如今他不想再忍受这样的侮辱。
季小风故意放声道:“小子,你给我听着,从现在开始,无论是谁,只要再敢喊我瘸子,我撕烂他的嘴。”
“哎呦,买了只公鸡就是不一样啊,说话都有底气了,来啊,我就在这,有本事撕烂老子的嘴啊。”
牛志雄转而大声道:“瘸子,瘸子,瘸子,我就是叫你瘸子,看你能拿老子怎么样。”
牛志雄不顾警告,如此嚣张,以季小风的实力,就算不站起身,也能把他打的满地爪牙,他觉得是时候给那些看不起他的人一点儿颜色了。
然而就在季小风要决定出手的时候,趴在桌子上休息的灭天,扑棱一声,腾空而起,如鹰击长空般,势不可挡的扑向了牛志雄。
牛志雄见状,大吃一惊,他打架不少,可从没跟鸡交过手,慌张之余,他想躲闪,但灭天的速度太快了太猛了,一下子便将他扑倒在地。
灭天并没有因此而停手,双爪如挠土一般,一爪下去,就是五道血淋淋的深沟沟,衣服也被撕的粉碎。
数爪之后,牛志雄已经成了一个血人,其间,他想反抗来着,但他万万没想到,灭天体重若千斤,用手推它,根本纹丝不动,捶它,就好像捶到了铁块上,它不疼,反而弄的自己生疼。
“灭天,给我撕烂他的臭嘴。”
季小风见灭天只挠他的身体,有些不解气,必须撕烂他的嘴,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喊他瘸子。
灭天得令,毫不犹豫,双翅一振,锋利无比的双爪开始挠牛志雄的臭嘴,牛志雄匆忙护嘴,但他的手实在忍受不了被利爪所带来的剧痛,只好挪开,如此一来,遭受袭击的便是嘴巴。
也就是眨眼间的功夫,牛志雄的嘴巴真的被撕烂了,成了血淋淋的肉沫,恐怖至极。
牛志雄哭了,被灭天欺负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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