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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曹,士别三日啊,”
李元走出的房间,看到在院子中一身戎装劲甲的曹文诏,笑着说道,
“定国!
别来无恙!”
曹文诏也看到了李元,双目中的全是喜悦。
两人月余未见,皆有劫后余生之感,建奴凶恶,战场上一不小心,一个飞矢就会要了人命。
李元是率领兵卒直面千余建奴,谷中坑杀,以一敌三,马颈相加,刀剑相击,
曹文诏是带着手下数十骑兵与当世人杰——皇太极周旋了数日,一个粗心大意,就是尸骨无存的下场。
片刻之后,两人在上房坐下。
“这就是千户官了?”
曹文诏看着李元,语气中颇有些羡慕,李元这升官速度也太快了,说是平步青云并不为过。
“是啊,拿命换的嘛!”
李元嘿嘿一笑,看向曹文诏一点也不谦虚。
“是你应得的,”
曹文诏点了点头,“这些天,在外面嚼舌根的人太多,皆是酒囊饭袋,走花逛马,唱和清倌都是一等一的高手,上了战场,一个个如同鹌鹑一般!”
“幸而只是苍蝇一般扰人,无伤大雅,”
李元倒是不在意这些人在人后说三道四,只要不在他眼前就行。
“但是,若上了战场,胆敢乱命扰乱军心,我就有的是法子整治!”
李元对于战场上自家兵卒的一举一动都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,眼中可容不得半点沙子。
“不过话说回来,”
曹文诏喝了一口茶,砸吧着嘴,向李元问道:“蒲河城外一战,到底是如何取胜?我听说建奴足有三千余人,其中大部分还是骑兵,少部分的战兵与守兵。”
李元想了想,看着曹文诏答道:“无他,只三点,第一,地形优势,第二,我明敌暗,第三,敌骄我严。”
曹文诏听李元说完,哈哈大笑起来:“说来容易啊!”
“要说具体有何不同,”
李元话头顿了一顿,语气有些严肃,继续说道:“选锋营多为南兵!”
曹文诏皱着眉头,看向李元:“定国,话可不能这样讲!”
李元摆了摆手,轻声道:“辽兵,或者说北兵并非不可用!
只是数年以来,积弊太深,如果数日之前,我带领的是一千余辽兵,那么,不说蒲河之战能不能胜,我怕结果是搭上了我千余兵卒,蒲河城仍然是付之一炬,城中百姓皆无一幸免。”
“北兵需要改革!”
李元手指轻轻敲着桌子,看着有些沉默的曹文诏,继续道:“兵卒皆奋不顾身,悍不畏死,我相信,这些都是可能的,但是,有时候,兵员素质的差距不是一腔热血就可以拉近的。”
曹文诏初次听到这个词,有些疑惑,“兵员素质?”
“就是每个兵卒的能力,如果从各个方面加以具体化,就可以直观的展现每个兵卒的能力,我大明与建奴之间的差距就会直接展现在你眼前,”
李元手指蘸了茶水,在桌子上划了三杠。
“但以驭马为标准,建奴的普通兵卒为参照,评为上等,那么,老曹,你说我大明的兵卒该为什么程度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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